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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凯越业绩—重庆网天科技公司诉重庆铁路电通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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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重庆网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天公司)和重庆神达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达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网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2002年以来为重庆铁路电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通公司,该公司系成都铁路局下属公司)设计、修建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网络和财务专网,由网天公司和神达公司垫资修建,网天公司、神达公司与电通公司多次以“企业询征函”的方式对债务进行了确认,共计债务总额1100万余元。网天公司于2006年2月18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电通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约900万元,该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神达公司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本案诉讼,要求电通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209万元及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以上两公司诉求的工程款共计约1100万元。 代理经过: 2006年3月7日,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接受电通公司的委托,指派蔡泽文律师代理本案。承办律师深入调查本案基本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对本案进行仔细分析后,发现本案原告及第三人主张的欠款事实比较清楚,证据也比较充分。若本案通过诉讼判决,将对电通公司不利。基于以上分析,承办律师向委托方电通公司分析本案的诉讼风险,建议电通公司与对方对本案进行和解,以求债权人的理解,最大限度减少债务额度。委托人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积极主动与网天公司、神达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前,代理律师制定了谈判策略和技巧,分析对方存在急于回收现金的心理,我们要求对方减免部份债务,代理律师与电通公司一道,通过历时近三个月的艰苦谈判,最后对方作出让步,同意对债务本金按70%支付,全部豁免债务利息和违约金。最后各方通过人民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通过这种和解方式,减少债务人电通公司债务额度400余万元。 本案小结: 针对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诉讼案件,若通过诉讼判决将会对欠款人不利。解决此类争议,从欠款人角度考虑,应尽量避免判决,力求与对方和解结案,在和解过程中一定要讲方法和策略,分析对方可能作出让步的条件,抓住时机,尽快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最好要求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以对债权债务进行固定,防止一方反悔。 本案之所以通过和解减少了债务人债务额度,关键在于对对方的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分析,发现对方对外也有欠款,正急于收回现金偿还债务。 我们充分利用了这一点,最后谈判才一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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